摘要
一艰苦创业的42年,我国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已积累2.6万亿元,这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要保持固定资产的增值,提高有机构成,加快现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一个主要方式,具有重要的影响.这年来,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作了较大的改革:(一)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冲减资本金;(二)固定资产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和非生产经营类;(三)企业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转让等其净收益和净损失,作营业外损益处理;(四)企业法定财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不再调整资本金,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五)折旧方法既沿用了直线折旧法,折旧率一般提高30%,又可选用快速折旧法,改以往的综合折旧为分类折旧;(六)取消人为地将企业资金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
出处
《会计之友》
1993年第6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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