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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胜滥伐林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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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9年5月10日,经乡林业站批准,田东县朔良乡群敏村六内屯村民罗永胜在自己承包的、权属属于朔良乡政府的群敏林场内,获得采伐杉木指标35m^3,由于当年木材销路不佳,罗永胜没有采伐。1990年9月,罗永胜口头向乡林业站申请林木采伐指标,但因该年朔良乡已无采伐指标而没有得到批准。同年11~12月间。罗永胜在没获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作者 黄彦
出处 《广西林业》 1993年第3期29-29,共1页 Forestry of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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