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修身行为是为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每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和劳动,必然与他人发生种种关系。关系必须协调,工作、学习才会顺利,生活才会愉快;而和谐关系建立的前提,是发生关系的一切人必须将自己的言行约束在只能有利而不是损害这种关系的范围内。这种约束不能只有外在的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还必须有内在的、自觉的自我约束,这就是修身。可见,从社会角度观察,修身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各项事业正常进行和社会向前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1期19-24,56,共7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