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落实自主权基本情况自去年7月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来,由于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动作紧抓落实,到今年7月末为止,《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有10项已基本落到实处。即: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以上各项权利落实的具体表现:(1)生产经营决策权。由于我市工业企业均属中小型企业,且多为地方产品,基本上没有国家指令性生产和调拨产品。企业可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
出处
《黑河学刊》
1993年第4期25-27,共3页
Heih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