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学生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叶老这句治学名言告诉我们,语文教学不仅要“传知”,更重要的是要“授法”,这是达到上述理想目标的桥梁;而讲读教学是“学法”训练的主要途径。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训练科学的阅读方法与良好的阅读习惯结合起来,给学生以“学法”的启示。一、重视整体阅读中阶段和过程性训练心理学表明,学生阅读过程的心理机制是有其规律的,即先概览轮廓再究细节,循着“感知——理解——应用”的认知过程和学习心理过程进行的。为此,教师在教学中,要结合具体课文引导学生了解感知性初读、理解性细读和精读、鉴赏运用性回读等三个阅读阶段。三个阶段体现在“整体——部分——整体”的阅读过程中。
出处
《天津教育》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26-27,共2页
Tianj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