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省教委人事处关于评选第三批特级教师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评选第三批特级教师年龄条件的截止时间应如何掌握?答:第三批持级教师定于一九九一年教师节表彰,评选第三批特级教师年龄条件的截止时间应为一九九一年九月底。即:一九九一年九月底未到国家规定的退(离)休年龄,仍在岗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列入评选范围。问:是否凡一九九一年九月底已到国家规定退(离)
作者 李孝武
出处 《四川教育》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3-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