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中化学教学要求,是根据有关知识的地位作用和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来确定的。从《大纲》中我们可以领会到对知识的教学要求,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是: 1.常识性介绍:对所学知识有大致的印象。《大纲》(修订本)对有关常识性的介绍们内容已明确提出,在此不赘述。 2.了解:指学过的内容知道“是什么”。能够记住学习过的知识要点,能够根据材料识别足什么。例如,对有关化学慨念、定义、定律、原理等能够知道“是什么”,能记住这些知识要点并能描述它们。
出处
《四川教育》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40-4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