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标准因地制宜,政府统一征收。收费标准根据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每人每年波动在0.4~1元之间。17个乡镇有12个由乡镇政府下发了文件,规定防保费纳入村民上交合同,统一征收。因此,经费基本可以收齐。1988年,全县应收3.4万元,实收28.1万元,占82.6%。 2 服务范围较广,减轻农民负担。除乙肝和狂犬疫苗注射、接生、查出妇科病、儿童疾病治疗药费外,合作防保为群众免费提供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达14个。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1991年第S1期143-143,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