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治辅导员(简称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体。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的职责;二是服务的职责。即,辅导员不仅要行使教育和管理的权利,而且要尽为学生服务的义务。同样,大学生不仅应该享有正常学习和生活的权利,而且要尽接受教育、服从管理的义务。辅导员和大学生的身份有明显的区别,但他们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四化培养四有新人。辅导员和大学生之间权利和义务、身份和目标的矛盾运动客观要求辅导员在平时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遵循对立统一规律。
出处
《煤炭高等教育》
1991年第3期36-38,共3页
Meita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