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股份制企业的收益分配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总前提下,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首先交纳各项税金,然后按公积金(即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红利基金和红利后备基金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股金红利率应与企业资产利润率大体上相一致,随企业盈利状况上下浮动,具体比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作者 侯守忠
出处 《经济师》 1991年第5期55-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