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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制”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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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肃宁县后堤乡对村干部实行了“四制”综合管理。 1、浮动工资制。首先压缩了享受定额干部职数,由原来的每村6——8人减少到2——3人,享受浮动工资的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月基本工资由原来的25——30元提高到60元,根据工作实绩上下浮动10%,由乡财政按月核发。其它村干部兼任党小组长或村民小组长,
作者 刘治忠
出处 《乡镇论坛》 1991年第5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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