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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超生 刘光跃一错再错 强制执行 乡政府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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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刘光跃、徐秀林夫妇是山西省平定县维社乡村民。他们1986年结婚后,分别于1987年5月和1988年9月生了一女一男。二胎超生后,乡村领导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的同志多次上门向他们宣讲政策、法律,做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可这对夫妇根本不听劝告,不但没有交纳超生罚款,也不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更为严重的是,1990年3月又抢生了第三胎。
作者 子波
出处 《乡镇论坛》 1991年第8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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