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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产品评选办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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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技术监督局改进评优办法,自1991年起,生活资料产品“国优” 有效期由原来的10年缩短为5年,5年到期后原则上不再复查;特殊需要复查的,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其所在省市协商确定名单,报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可复查一次,合格者延长一个有效期.
作者 晋化信
出处 《纺织导报》 CAS 1991年第16期8-8,共1页 China Textile L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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