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贵州咸同军事时期清政府的“善后”政策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咸同时期,清政府为了维护它在贵州的封建统治,一方面对贵州各族农民义军进行疯狂镇压,另一方面,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统治政策。清政府“善后”政策的具体内容有: (一)“整肃”吏治贵州咸同军事时期,清政府为了支付庞大的战争经费,不惜卖官鬻爵来增加财政收入。咸丰十一年(1861年),巡抚田兴恕奏准在湖南设立劝捐局,“官有定价,可以报捐实官与花样,实官可以报至府道,而花样官则有所谓捐花翎,捐升衔,捐尽先补用,捐单双月,捐免验看,捐封典”等职。于是,捐官之风大盛。
作者 赵宏章
出处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2期31-34,45,共5页 Journal of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