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屠杀婴儿是最令人憎恶的暴行,即使是一些残忍的罪犯也厌恶杀婴。人类对于孩子的天生爱护之心,使我们同时也十分喜爱其他小动物,如小狗、小猫和小驹等等。一位研究动物行为的先驱科·罗伦玆曾经指出,任何一种动物幼仔可爱的外表,足以使其成年的动物产生一种冲动来爱护、照料它们。他说,我们人类继承了我们灵长类祖先的这种保护孩子的本能。然而,在七十年代初,他也写到,动物在自然界中有时也会误杀自己的同类,但决非是有意的,而伤害幼仔则更是忌讳的行为。近十几年来,不断有报道说,一些动物在野生环境中经常残杀自己的幼仔。这使一些科学家们大惑不解。开始,人们对于这种行为的一种解释是病态的精神错乱。然而,许多科学家从一系列新的野外工作中,观察了大量动物的行为之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出处
《化石》
1991年第4期22-23,共2页
Foss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