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将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加强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按该文精神从2月下旬至3月底重新办理书报刊印制许可证和有关证书。鉴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陕西省清查整顿书报刊及音像市场办公室同意,在办理新证和证书期间,各出版单位可继续向原领有"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印刷单位(乡办企业除外)委印出版物。从四月一日起,不得向无"书刊印刷定点企业证书"的印刷单位委印。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0年第6期41-43,共3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