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粤检政字[1990]1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关于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的意见: 设立潮州市人民检察院,行使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设立潮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1990年第2期32-3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