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邮电管理局,邮电部属各局级单位:为及时准确查处邮电工作人员渎职案件,打击破坏邮电通信的犯罪活动,保障国家、邮电企业的财产和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维护邮电信誉,促进廉政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邮电部共同制定了《关于查处邮电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望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按系统及时报告。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1990年第3期24-2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