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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讲习班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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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于四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在北京举办了“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讲习班”,现将纪要转发你们。 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工作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药品品种的不断增加已越来越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许多国家的重视。我国从1988年开始在北京、上海的10个医疗单位进行了该项工作的试点,从试点工作总结看,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占住院病人的10%—
出处 《中国药事》 CAS 1990年第3期7-8,共2页 Chines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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