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酒令”在中國已流行近三千年了?斑`令當罰”,向來如此欢?“酒令”一詞的含義,古今却有不同。初期,“酒令”是一種官職。古代的“酒官”分為兩種:一種主管釀酒和供奉,擔負着相當於今日工商部門的某些職能,名為“酒正”、“酒丞”;另一種名為“酒令”,負責監督、執行飲酒禮儀,類似現代的“禮賓官”。古代飲酒有一套特定的禮儀。周初,對飲酒禮儀就規定得具體而嚴格,如:定時,非大典、喜慶、擧喪、祭奠,不得飲;遵序,先天地鬼神,後尊長卑幼;定量,多不過三爵(酒具);聽令,服從酒令的指揮。違禮即違令,違令亦即違禮。周代中期,奴隸主貴族日益腐朽,“禮崩樂壞”,“酒令”也就由執禮、勸人少飲,轉而開始變着法兒地“勸”人豪飲;後來,“酒令”
出处
《今日中国》
1990年第5期28-30,共3页
China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