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会游行示威是一定数量的公民聚集或列队行进于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这种公开的比较激烈的群体活动,不可避免地涉及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需要与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相协调。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国家必须对集会游行示威进行管理,并由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即公安机关作为主管机关。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0年第6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