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服务是以社区为单位,以社区成员为服务对象,在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和专门人员的倡导和帮助下,主要由社区成员所进行的,以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就地和自助互助为特征的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三年前“社区服务”一词还鲜为人知,如今它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中蓬勃兴起、迅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事业。社区服务正以它投资少,见效快、小型、灵活、多样、服务面广等优点显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出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受到各方面的普遍关注与欢迎。我国社区服务事业兴起的时间短、起步快。为了使其能健康地发展,很有必要加强对它的理论研究。例如,关于社区服务社会功能的认识通常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①论证其对国家、家庭服务功能的补充作用;②强调它在福利服务方面的作用;③注重它的社会稳定机制作用;④从社区自身发展的角度论述社区服务的作用。以上四方面无疑都是社区服务社会功能的体现,但笔者认为,对社区服务社会功能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这种水平上,应有新的认识高度,有必要从社区服务与社会发展关系的高度进行研究。
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84-86,88,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