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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贷款基本条件的认识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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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基本条件概括地讲是:一必须是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持有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二必须是拥有一定自有资金(或自有流动资金);三必须是独立核算;四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
作者 余天明
出处 《福建金融》 1990年第1期56-57,共2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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