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确保文件的质量,凡各级党委(政府)的正式文件,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之前,均须经授权的秘书部门校核。因此,文件校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光有业务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要熟悉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把好以下“五关”: 一、职能层次关,即文件是否经过协调、职能层次是否分明等。在校核中,一要明确是否需要由党委(政府)行文,一些文件由职能部门直接行文就能解决问题,即不必由党委(政府)行文;二要体现党政分开的原则,对纯属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党委不能包办,而应由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行文。对串关全局性的工作,可由党委和政府联合行文;三要同职能部门的通气、加强协调工作。文件涉及有关职能部门或地区,必要时行文机关应主动征求其意见,如文件需作较大修改,要与原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切实搞好协调工作。
出处
《秘书之友》
1990年第9期19-19,共1页
Secretary’s Compa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