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申诉方)于1989年5月,就与美国 ASOMA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被诉方)间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仲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诉方和被诉方分别指定顾耀良、唐厚志为仲裁员,邵循怡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1990年3月5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前,经当事双方当面反复协商最后于1990年2月10日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由被诉方赔偿申诉方25万美元结案。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0年第1期219-227,共9页
Chinese Journal of Maritim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