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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民兵王金茹——“义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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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别看她一个女孩子家,身材瘦削,朴素无华,没穿司法制服,却给人一种威严的气派,乡亲们遇到难题,见了她就有了“主心骨”,五大三粗的“二楞子”见了她却倒退三分。难怪人们管她叫“义务女法官”。3年中,她运用法律调解民事纠纷15起。
出处 《中国民兵》 1990年第8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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