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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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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率类型一般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定额税率等。选择累退税率和定额税率调节企业所得一般有悖于税负公平原则,不宜采用。我国在理论上普遍主张对企业所得的调节采取累进税率制,以符合纵向公平要求,贯彻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不征的原则。我国实践中,对企业所得税大多采取累进税率制。当前,正值国营企业所得税改革之际,探讨其税率选择和设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吴霖 乡阳
机构地区 浙江财经学院
出处 《浙江经济》 1990年第8期32-33,共2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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