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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者收入必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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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上一轮承包中,有的地方一些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征收经营者资金的形式,把经营者或者包括企业副职领导的收入从职工中分离出来,由主管部门发放。从我们衢州的情况看,这种发放方式已暴露出许多弊端。其一,弱化了对企业承包经营者的约束机制。这种方式实行以后,企业经营者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行为明显强化,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很难发挥监督作用。其二,削弱了企业承包经营者的积极进取心。一些企业经营者热衷于跑企业主管部门,放松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明显缺乏对企业认真负责的积极进取心。其三,强化了经营者"负赢不负亏"的机制。这种方式的推行。
机构地区 衢州市经委
出处 《浙江经济》 1990年第7期6-6,共1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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