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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一个百花齐放的社会主义戏剧舞台——在1990年话剧、戏曲创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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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戏剧界应该引为自豪的是,党的“百花齐放”的方针,首先是从繁荣和发展戏剧创作方面提出来的。自然,我国的戏剧,也的确有过“百花齐放”的发展历史。这些年来,文坛上不是一直在讲党的领导要尊重艺术规律吗?我想,最足以证明,我们党是懂得并尊重艺术规律的,莫过于在戏剧方面提出的“百花齐放”的方针。在建国初期,正是“百花齐放”的方针挽救了一大批地方戏曲剧种的濒临灭亡。但是,从戏曲方面来讲,“百花齐放”又是和“推陈出新”联系在一起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这是一个完整的方针,没有当时政务院提出的改人、改制、改戏的三改政策,也不可能开拓出后来戏曲艺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繁荣局面。我记得,在五六十年代,无论是戏曲舞台或话剧舞台,经常有一些优秀剧目在首都上演,引起强烈反响,给戏剧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从戏曲方面来说,常香玉的《花木兰》、袁雪芬、范瑞娟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固然名嗓一时,首先使地方剧种进入了首都舞台;就是1956年的苏昆《十五贯》进京,也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人民日报》先是发表了巴人同志的杂文《况钟的笔》,随后又发表了社论《一出戏救活了一个剧种》。
作者 李希凡
出处 《中国戏剧》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5-8,共4页 Chinese Thea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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