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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方教育评估方案 促进农村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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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中提出“基础教育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后,农村教育领导体制起了重大的变化,县、乡政府成为管理教育的一级行政机构,县教育局的职能也有很大转变。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加强对县、乡两级教育的宏观管理,一方面需要迅速建立县、乡两级管理教育工作的导向、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又需要有及时掌握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管理教育动向的信息反馈渠道,以保证上级党政领导加强宏观调控,制订正确的决策。建立对农村地方教育的督导制度。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18-21,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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