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市(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统管当地的教育,在业务上又受国家教委的指导。全国省厅(局)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机构一般部有二十多个处(室),是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和“精干”原则设置的。如上海市教育局,为保护青少年设置了“青保办”;为实施燎原计划,成立了“燎原办”;为职称评定设立了“职改办”;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培训设立了“干教办”。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的形式,基本按照平行分化的方式进行,主要依据有二:其一,按机构的功能划分。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