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的国策,促进了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大发展,也给推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1月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要求:在本世纪内,应该努力做到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以及不同方言区的“通用语言”。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使用语言不可能突变,“普通话的普及只能是一种渐变的过程”,“
出处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111-116,共6页
Journal of Xi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