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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出区煤炭资源开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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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首先满足自治区用煤的需要,控制不合理的煤炭外流,保护我区的煤炭资源,积累建设资金,增加对煤炭工业的投入,使地方煤炭生产更适应自治区工、农、牧业发展的需要,从一九九0年开始对出区煤炭,向用户征收资源开发费。具体意见如下:1:征收范围.
出处 《内蒙古煤炭经济》 1990年第3期84-84,共1页 Inner Mongolia Co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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