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全国51个重点城市分类我国51个重点城市按其规模和环境特点分为五大类:(一)直辖市和特大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武汉、重庆、成都、西安、哈尔滨和南京共11个城市。(二)主要工业大城市:包括吉林、长春、唐山、石家庄、郑州、济南、青岛、兰州、大连、太原和长沙共11个城市。(三)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包括杭州、苏州、昆明、桂林、开封共5个城市。(四)沿海新兴开放城市:包括深圳、珠海、厦门。
出处
《黑龙江环境通报》
1990年第2期1-6,共6页
Heilongjiang Environment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