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不良反应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许多发达国家从60年代开始先后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和管理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目的在于及早发现尚未被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保障用药安全。我院自1985年开始采取“自愿呈报”的方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85年~87年参考英国黄卡自行设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收集较严重的不良反应,88年1月我院被卫生部指定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试点单位。
出处
《药学实践杂志》
CAS
1990年第4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