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用沉管法可建造各种穿越江河的隧道结构,包括道路隧道、铁路隧道和地铁隧道,还有管线隧道和输水隧道等等。在荷兰三角洲地区,已完成和正在建造二十二条水底隧道中的十五条是用沉管法建造的:其中十条道路隧道,一条铁路隧道和一条地铁隧道,二条管线隧道和一条输水隧道。然而,沉管法修建的结构物不仅限于穿越江河和运河。例如,在鹿特丹市一项吸引人的财政建议,提议用沉管法在陆地上建造一条一千六百米长的地铁隧道,现在正根据这条建议用钢板桩围护开挖一条临时性的运河。
出处
《地下工程与隧道》
1990年第3期46-53,共8页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and Tunn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