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组用山莨菪碱(654-2)治疗肝性脑病7例均获成功,报道如下。 本组7例诊断条件符合总后卫生部编《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男5例,女2例;年龄18~56岁。肝性脑病用4级分级法,7例均在3级以上。4例为肝炎后肝硬化,2例亚急性肝坏死,1例急性肝坏死。血氨189~864ug,胆碱脂酶14~30,黄疸指数9~147u,胆红质2.5~17mg,SGPT226~870u。
出处
《西北国防医学杂志》
CAS
1990年第4期50-50,共1页
Medical Journal of National Defending Forces in Northwes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