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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干部养老金保险制度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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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从1988年在龙游县试行村干部养老金保险制度以来,已有67个县(市)推行了这一制度,共为45000多名村干部投了保,投保金额达1100多万元,其中温州,衢州两市行政村的主要村干部投保面达95%以上。这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各地经济状况,乡镇村和村干部个人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乡镇统一向县保险公司投保,连续投保几年或一次性投保,村干部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离职卸任后,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时即可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40—80元不等的保险金。目前各地村干部保险对象一般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经济条件好的地区扩大到其他村干部。
作者 李国兴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7期47-47,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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