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卫生部、省新药审评会议程序和初审内容 (一)审评会议程序卫生部召开新药审评会议时,首先研制单位介绍研制情况并解答委员提出的问题,然后省卫生厅介绍省初审情况,接着卫生部审评办公室发表对该品种的意见。最后由审评委员对该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做出科学的评价,由卫生部新药审评办公室整理后送卫生部审批。省召开新药审评会议时,首先研制单位介绍研制情况,并解答委员的书面意见,然后委员再提问题,研制单位当场解答,如委员无问题可提,审评委员讨论审评意见,最后向研制单位宣读审评意见。
出处
《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CAS
CSCD
1990年第1期62-64,共3页
Traditional Chinese Drug Research and Clinical Pharma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