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文书也称“公文”。它分为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两种。专用公文是指由专门职能领域和机关制成,又有特定内容和格式,只能在特定范围内运转和起作用的公文。例如:外交文书、司法文书等。通用公文,也叫行政公文,是指通行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为传达贯彻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章程,请示、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工作情况等,为了公务而产生的文书。例如:指示、报告、安排、通知、纪要等。
出处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1990年第1期99-103,共5页
Journal of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