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药卫生法是赋予人享有健康的基本权利。1979年第32届世界卫生大会批准的“阿拉木图宣言”第一条规定:“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我国1982年《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一部卫生法,由于它的特定地位,它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涉及问题的复杂性,都较其他卫生法为甚。卫生检疫法是国家行政意识的体现。
出处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CAS
1990年第2期84-8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rontier Health and Quaran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