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之间的货币关系正在日益增强。这不仅需要金融事业与其相适应,也要求法律手段作以保障和规范。同时,金融的改革、治理、整顿和发展亦时时、处处无不与法律息息相关。为了增加广大金融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依照法律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和加强银行内部管理,以促进国民绎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本刊从今年1月号起,开辟“法律与金融”专栏,系列刊载同金融活动密切有关的法律论述,欢迎参阅。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56-58,共3页
China Urb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