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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商业承兑汇票的罚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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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帐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行对付款单位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的罚金。”这一规定,不仅成为商业承兑汇票久推不开的主要原因,而且制约着这种结算方式作用的发挥。为此,本文就商业承兑汇票的罚款问题,谈几点认识。——罚款比例过高,付款单位难以承受。从商业承兑汇票开办一年来的情况看。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61-61,共1页 China Urb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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