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一项旨在完善企业承包制的新规定.新规定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要注意承包单位的层次,原则上只承包到企业、公司这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单位,在企业内部不搞层层承包,不能把利税包到车间和班组。对车间、班组可以进行有关指标考核。 2.提倡对企业实行全员承包,或起码是集体(企业领导班子)承包,不提倡个人承包,大中型国营企业原则上不搞个人承包。 3.承包到期的企业,提倡实行滚动承包,对承包基数作必要的调整。实现新一轮承包的企业,承包期要与治理整顿任务相一致,可包到1992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扶持发展的企业,特别是对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有战略意义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其承包期可以更长一点,以适应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57-58,共2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