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进一步完善现有金融系统现在的金融系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是有些机构已经多余,有些应该设立的机构又没有设立起来,因此,应继续对现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整顿,凡不利于宏观金融调控,不能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自身经济效益不高甚至亏损,在方便群众、加强服务方面也无多大作用的机构,均应撤并。要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密度的不平衡状况出发,掌握金融机构的设置。一些人口不多、经济还不够发达,银行业务量很少的地、县(旗),可考虑只允许一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已设的其它金融机构均应撤销。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0期3-4,共2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