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去年底,怀化地委、行署在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决定,发给村两个主要干部每年补贴1200元。我们洪江市委、市政府在落实地委、行署这一决定时,认为这笔补贴用到了农业升温的“龙头”项目上。于是,我们借鉴近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的经验,围绕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对全市每个村的几个主要骨干普遍建立了责、权、利三挂钩的结构工资制,使这一笔补贴的使用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考核、监督、领取、发放制度,促使村级干部较好地确立了“责任、政绩、竞争”意识。
出处
《湖湘论坛》
1990年第1期77-79,共3页
Huxia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