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癔病在DSM-Ⅲ疾病分类中已经被取消,在我国最新精神疾病分类中仍保留这一名称,将其归属于神经症范畴,即为癔病性神经症,其中又分为癔病分离型及癔病转换型两种。在综合科或神经精神科都属常见病种。本文重点讨论转换型癔病的诊断问题。据Shepherd·M等(1966年)调查,神经症约占门诊病例63.2%。四川医学院在1959年统计,神经症占内科初诊病例的10%,而占神经精神科初诊病例的80%。
出处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1990年第3期51-52,共2页
Journal of Qiqihar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