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 在《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中规定:“短路电流计算的主要目的是选择新增断路器的额定断流容量;提出今后发展新型断路器的额定断流容量;以及研究限制系统短路电流水平的措施(包括提高变压器中性点绝缘水平)。”为此,在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和发、送、变电工程设计中都需要计算5~10年的短路电流,以便选择新增断路器的型号。而生产运行部门也需及时预测现有断路器额定断流容量与短路电流水平何时不能匹配,进一步研究协调措施。随着电网装机容量越来越大和跨省区联网,对远景短路电流水平发展趋势应及早开展研究。当短路电流水平接近或超过国内制造的断路器最大断流容量时,就要研究各种限制短路电流水平的措施或向电器制造部门提出今后发展新型断路器额定断流容量的要求。同时对各措施方案还要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最后选取最佳效益方案。
出处
《华中电力》
1990年第3期36-40,共5页
Central China Electric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