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国有林权证颁工作,是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强国有林管理,依法保护国有林单位合法权益的重大措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林业是农业的重要成组部分,尤其在新疆没有林业的发展,也就没有农牧业的发展,实行农、林、牧业三结合,把林业放在与农牧业同等的地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是党的一贯方针。把国有林权颁证工作做好,林权稳定了,林业发展了,农牧业就有保障。林业生产周期长,发挥效益慢,建设难度大,破坏很容易,恢复很难。在我区。
出处
《新疆林业》
1990年第1期2-5,共2页
Forestry of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