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喻的层级观念,在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中就有所体现。他把比喻分为明喻、暗喻、借喻三级,认为“(一)譬喻越进了一级,形式就越简短起来;(二)譬喻越进了一级,用作比喻的客体就越升到了主体。”(《发凡》80页)这是他论述的“级”。不同层面的比喻,他也在好几个地方提到。比如,他在论述明喻时讲到,“明喻通常都如上文所举各例,在白话里常有‘如同’、‘好象’等词,在文言常有‘犹’、‘若’、‘似’等词标明。这是详式。至于略式,大抵省去这等语词,把正文和譬喻配成对偶,排比等平行句法。”他举了如下的例句(1):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
1990年第1期59-65,共7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